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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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处
发布时间:2018-03-07 13:26:19  

    负责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辖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室外装修、城市广场、雕塑等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乡村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独立开发的地下商业、仓储、人防、停车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核;负责审定(建筑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单位编制的乡村规划);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划定、确定及规划管理;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等辖区内城市设计及街道整治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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