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8-03-07 13:20:25  

    牵头组织制定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牵头组织听证事项;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局发展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县(市)、矿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承办各县(市)、矿区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技术审查组织承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全局村镇规划编制成果的规划技术审查;负责研究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大问题,拟定有关城镇化、村镇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县(市)范围内列入市级以上计划的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地理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行业相关社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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